4月24日上午,惠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会议经表决:
决定任命陈惠强为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决定任命余涛为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决定免去游京樊的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任命陈广文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任命郭敏为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陈惜辉的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林辉东的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李伟锋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翟浩华为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刘丽强的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骆誉、曾巧莉、杨湘萍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冼星传为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惠报全媒体记者刘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