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23日消息,吉林省委原书记、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何竹康同志,因病于2025年4月1日在河南郑州逝世,享年93岁。

何竹康同志逝世后,中央有关领导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哀悼并向其亲属表示慰问。何竹康,1932年2月生,江苏南通人。194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革命工作。1949年5月至1951年9月先后任苏南交通管理局干事,苏南行署交通处科员、股长。1958年8月至1980年11月先后任河南省计委综合处科员、秘书、副处长,省革委会计委计划组负责人,省革委会计委党的核心小组成员,省计委副主任、党组成员,省计委主任、党组书记。1980年11月至1987年6月先后任河南省副省长兼省计委主任,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省长,省委副书记、省长。1987年6月至1998年1月先后任吉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委书记、省长,省委书记,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2003年12月离休。何竹康是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委员,中共第十三届、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第六届、七届、八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