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杨澜
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对于“千河之省”四川来说,这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
4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会议指出,此次要改进检查方式方法,实地检查中安排暗访抽查。
据悉,2022年3月1日起,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四川首部河湖长制专门性法规,其为规范河湖长制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标志着四川河湖长制从“有章可循”迈进“有法可依”。

会议现场
即日起赴6个市州实地检查
责任落实、治理成效是重点
条例共计6章43条,包括组织体系、工作职责、工作机制、监督考核等内容,对实现全省各类水域管理保护全覆盖、完善河湖长制组织架构与运行机制作出具体要求,为强化河湖治理提供了法治保障。
四川省人大农业农村委主任委员杨秀彬指出,本次执法检查分为三个小组,将赴内江和泸州,绵阳和阿坝,以及资阳和甘孜开展实地检查工作,并委托其余15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执法检查。“此次要改进检查方式方法,在实地检查中安排暗访抽查。”
检查将于即日起开展,检查组在全面了解条例实施总体情况的基础上,还将重点检查如地方各级政府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落实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建立组织体系,强化经费保障等情况;以及河湖日常保洁、公示牌设置与更新、河湖管理保护相关数据资源保护与利用情况等内容。
封面新闻记者获悉,检查组将现场检查河湖管护治理成效、河岸河面保洁状况,查看是否存在明显漂浮物、生活垃圾、污泥或垃圾淤积。检查相应河湖是否落实专人负责日常保洁工作,保洁人员的工作安排记录与考勤记录是否完整等。
检查要突出问题导向
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祝春秀指出,开展执法检查,主要目的是依法保障河湖长制全面实施,完善全省水治理体系。检查对推动各级政府加强河湖管理保护,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在这个特殊时间节点,开展条例的执法检查,就是要以法治之力进一步推动河湖长制落地落实,守护好四川的江河湖泊,推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协同共治。”
“我们不能光讲成绩,不讲问题。”祝春秀指出,检查要突出问题导向、靶向施策,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为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奠定坚实基础。
近年来系统施策效果突出
四川相关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近年来,四川河湖长制工作做得如何?取得了什么成绩、尚存什么缺点?
在动员会上,四川省水利厅副厅长谭小平指出,四川河湖长制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在系统施策之下,有力促进了河湖生态环境焕发生机。“我们常态化开展13条大江大河水资源调度,256个国省级生态流量考核断面总体日均满足率持续稳定在90%以上。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清理整治河湖库“四乱”问题1.6万个,整治赤水河、金沙江岸线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223个。”
随后,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等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情况汇报。记者了解到,通过巡河及暗访督查情况来看,四川在河湖保护治理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如河湖监督管理力量薄弱、侵占破坏岸线、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短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