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网络秩序,维护风清气正、健康文明的网络空间,有效遏制互联网领域的不文明现象。8月5日,宁城县公安局警支大队联合县委网信办对属地网络主播进行了约谈教育。

约谈中,警支大队负责人向约谈主播讲解了《互联网主播行为规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案说法,从社会道德、公序良俗等方面对其进行教育引导,引导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网络观。
通过约谈,属地网络主播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定,依法用网、文明上网,不断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规范直播行为,自觉维护网络空间秩序。
为持续巩固约谈效果,引导广大网络主播自觉践行社会责任,相关部门在会上进一步明确了网络直播行为规范要求:
严守内容底线:严禁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危害国家安全、宣扬暴力恐怖、传播淫秽色情、煽动民族仇恨、散布谣言、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传播正向价值: 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展现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和审美情趣,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内容。
坚持诚信为本:在直播带货等商业活动中,必须真实、准确、全面地介绍商品或服务,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规范言行举止: 直播过程中应着装得体、用语文明、行为规范,尊重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杜绝恶俗炒作、哗众取宠、故意扮丑等不良行为。
保护合法权益:尊重并保护他人(尤其是未成年人)的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未经允许不得偷拍偷录、恶意曝光他人隐私。
抵制不良诱导: 不得诱导用户非理性消费、过度打赏,特别是诱导未成年人充值打赏。应积极倡导理性、适度的网络互动。
配合监督管理: 自觉接受并配合网信、公安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主动报告发现的违法违规信息或行为。
下一步,警支大队将持续强化网络巡查监管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和上述行为规范的网络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坚持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切实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宁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