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14日电 *ST苏吴14日开盘跌停,公司或被强制退市。

*ST苏吴公告截图
消息面上,13日晚,*ST苏吴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ST苏吴及相关人员的违法事实如下:
(一)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8年2月,*ST苏吴控股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生股权变更,变更后,钱群山实际支配*ST苏吴行为,成为*ST苏吴实际控制人。*ST苏吴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钱群英为实际控制人,存在虚假记载。
(二)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ST苏吴子公司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吴贸易发展(杭州)有限公司、江苏吴中海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通过与浙江优诺德贸易有限公司等多家关联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
上述行为导致*ST苏吴在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分别虚增营业收入49526.32万元、46850.82万元、43074.52万元、37666.41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6.46%、26.39%、21.26%、16.82%;分别虚增营业成本48068.05万元、44823.70万元、41082.09万元、35544.47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37.08%、35.47%、28.40%、20.95%;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458.27万元、2027.12万元、1992.42万元、2121.9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89%、51.65%、26.42%、 29.81%。
(三)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ST苏吴通过支付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采购款等形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ST苏吴未在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截至2020年年末、2021年年末、2022年年末、2023年年末,*ST苏吴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分别为12740.69万元、139262.91万元、154273.23万元、169260.71万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6.88%、74.20%、84.60%、96.09%。
钱群山,2019年8月至2024年3月任*ST苏吴首席执行官、2019年9月起任*ST苏吴董事、2020年3月起任*ST苏吴董事长、2024年3月起任*ST苏吴总裁,隐瞒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身份,明知*ST苏吴实际控制人披露不实,仍然签署相应年度报告。实际控制上市公司体外公司,作为案涉贸易业务的客户和供应商,组织、指使并参与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和资金占用事宜。
钱群英,2018年4月起任*ST苏吴董事、2019年10月至2024年3月任*ST苏吴总裁、2021年12月起任*ST苏吴副董事长,知悉并隐瞒钱群山为*ST苏吴实际控制人事项,未参与*ST苏吴日常经营管理,未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未审慎关注*ST苏吴存在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和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未勤勉尽责。
陈颐,2020年4月至2024年3月任*ST苏吴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案涉关联方资金调度,未审慎关注*ST苏吴存在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和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未勤勉尽责。
孙曦,2019年4月起任*ST苏吴财务总监,负责案涉贸易业务付款审批,未对案涉贸易业务收付款情况保持审慎关注,未勤勉尽责。
骆啸,2018年起任*ST苏吴贸易业务板块子公司总经理,负责*ST苏吴贸易业务管理,负责案涉贸易业务合同审批和付款审批,具体组织开展案涉贸易业务,对接部分用于构建资金闭环的过桥借款,与*ST苏吴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证监会认为,一是*ST苏吴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对于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钱群山系2019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钱群英系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同时,钱群山作为*ST苏吴实际控制人,隐瞒实际控制人身份,导致*ST苏吴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是*ST苏吴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对于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钱群山系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钱群英、孙曦、骆啸系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陈颐系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同时,钱群山作为*ST苏吴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ST苏吴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和资金占用事宜,导致*ST苏吴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综上,证监会拟决定:对*ST苏吴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钱群山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50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1000万元;对钱群英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陈颐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孙曦、骆啸给予警告,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证监会还提到,拟决定对钱群山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对此,*ST苏吴表示,根据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将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ST苏吴称,将全力配合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书为准。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同时,公司对上述相关拟处罚措施将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
同日,*ST苏吴发布关于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其中提到,因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年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浙江复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关联方企业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截至发稿,*ST苏吴跌停,报2.30元/股,总市值16亿元。
据其年报披露,*ST苏吴医药板块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组织运营,主营业务涉及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产品涵盖“抗病毒/抗感染、免疫调节、抗肿瘤、消化系统、心血管类”等领域。公司医美生物科技板块主要聚焦高端医美注射类产品,通过外部引进、合作研发和自主研发等方式进行相关产品管线的布局。
2025年一季度,*ST苏吴营收、归母净利润分别同比降25.44%、1489.93%。公司称,营收变动系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医药商业业务有较大下降,归母净利润变动系本报告期贸易业务应收款计提较大金额减值准备,利润下降。(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