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唐明亮
近日,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福州市激励支持柔性引进人才的五条措施》的通知,从支持引进“科技副总”、支持重大平台项目、支持专家服务基层等方面,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建立健全柔性引才机制。
据了解,柔性引才是指福州市用人单位在不改变市外人才与所属单位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按照“契约管理、绩效激励”的原则,采取顾问指导、兼职服务、科研、技术和项目合作、“飞地引才”、成果转化、人才租赁、校地平台引才、退休返聘等方式,多渠道、多途径从市外柔性引进人才或团队,实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一种引才机制。
《措施》明确,支持引进“科技副总”。鼓励福州市企业从市外柔性引进符合省高层次人才(A、B、C类)评价认定资格条件的知名专家学者,担任“科技副总”,开展实质性项目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柔性引进的“科技副总”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聘用合同或合同协议,通过项目合作、技术指导、培训咨询等方式,每年在榕为用人单位工作不少于2个月,明确约定劳动报酬的,给予薪酬总额(工资所得)或单个项目报酬的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科技副总”可享受福州市“闽都英才卡”相应待遇。
支持重大平台项目。用人单位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主导建设并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称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5万元奖励;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经国家相关部门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给予130万元、70万元、15万元奖励。每年安排10~20个重大项目,每个项目安排100万~500万元资金,面向全国实施“揭榜挂帅”,持续开展企业重大技术需求征集,发挥人才链整体效能。
支持专家服务基层。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建设专家服务基地,对服务基层专家在继续教育、职称评聘、学术休假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工作业绩可作为晋职、晋级、评职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国家、省级、市级各类重点人才选拔培养奖励项目等。
支持引进专家名师。国内知名院校(含中央党校)或科研机构从事重点课题、重大项目的研究工作,并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的高级专家学者,与福州市委党校签订1年以上(含1年)聘用合同或合作协议,每年来党校不少于6次、累计来党校时间不少于1个月,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补助。
支持建设“人才飞地”。对福州市用人单位在市外全资设立的主要从事研发(设计)的机构以及科技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等离岸创新创业基地,若研发成果归福州市用人单位所有,给予入选“人才飞地”项目的企业10万元资金资助,其全职聘用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可参照福州市高层次人才标准进行认定,享受“闽都英才卡”相应待遇。
编辑:周德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