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趣小组活动是课堂教学的延伸,也是各科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活动不仅可以使学生开阔视野,丰富知识,增长智慧,激发学习兴趣,而且有助于学生巩固课内所学知识,强化学生的兴趣特长,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开展兴趣小组活动不仅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而且可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学校办学水准,扩大学校的办学影响。为此,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兴趣小组教学活动,结合我校实际,现拟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巩固和完善我校“尊重个性,全面发展,培养特长”的办学特色,坚持“有赛必参,参必获大奖”的指导思想。
二、组织机构:
三、活动项目设置:
1、音乐类: 声乐(独唱、齐唱、合唱)、器乐(钢琴、葫芦丝)、舞蹈(民族舞、现代舞)
2、美术类:书法(毛笔、钢笔) 绘画(中国画、素描、色彩)
3、体育类:篮球 健美操 武术 足球
4、信息技术类:FLASH动画设计、文字录入
5、初一、二语、数、外兴趣小组
四、活动要求
1、辅导教师要坚持因材施教、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有赛必参,参必获大奖”的基本要求,组织他们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竞赛,学校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师生,将按《奖教奖学条例》给予表彰奖励。
2、辅导教师要坚持育人与辅导相结合,注意活动安全,保持活动场所的卫生,严肃活动纪律。
3、学校对兴趣小组活动实行“五定”管理。
定内容:各组要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结合本组实际,制定学期教学计划,每周教学计划,学期应达的教学目标。使辅导活动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进行。
定学生:各组在学科组的指导下,由指导教师与班主任协商选择参加活动的学生,原则上每班同一兴趣小组不得超过五人,确定人员,落实人数,以学科组为单位将兴趣小组学生名单汇总,一式三份,交教导处二份,学生未按时到参加兴趣小组,就无条件追求班主任的责任,按有关条例考核班主任。
定时间:全校各个活动小组建立以后,确定本组活动的时间,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化,辅导教师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随便旷课,并做好学生考勤登记。若学校有特殊情况兴趣小组活动另行安排,如遇雨天在室外课外活动的可暂停,另行安排室内进行。
定地点:教导处负责协调好各活动小组的活动场所,要尽力排除外界干扰,地点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化。
定辅导教师:由教导处根据相关老师的优势,结合学校兴趣小组的实际,与学科组或年级协商确定辅导教师,辅导教师必须辅导好一个小组的课外活动,每个辅导教师辅导的活动小组在一个学年里(除其它特殊原因被调整工作以外)不变化,要充分作好年度的辅导计划和安排,保证辅导质量。
定目标:辅导教师要认真分析学生实情,根据辅导项目及特点,确定本组辅导目标,在每学期结束倒数第二周作为第二课堂教学成果展示周,音乐类一般定在元旦文艺汇演,辅导教师按期初定的教学目标进行总结汇报,展示兴趣小组教学成果。
五、管理办法
在活动过程中,凡出现与五定及活动要求不符的相关事项,都要相应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在工作量的计算、绩效工资的考核等中体现,具体如下:
1、 工作量的计算:
由学科组长按月统计兴趣组指导老师的实际工作量,分管行政依据平时检查的情况审核签字后交年级长计算工资。
2、 绩效工资与学期教学奖的考核:
将兴趣小组活动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对扣分的分数纳入上述二项的考核。
A、定内容;没有教学计划者,扣5分,每周活动记录表少一次扣1分。要求:各学科组长周日将本组活动记录表汇总上交教导处。
B、定人员:人数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化,检查发现没有考勤每次扣1分,同时对旷课学生所在班级扣2分。要求:坚持做好学生考勤,每次活动之后将旷课学生名单由学科组长及时上报教导处,学校将不定期检查。
C、定时间:按学校教学常规检查扣分。要求:兴趣小组活动时间,指导教师不得迟到、早退、旷课等。
D、定目标:学期结束,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兴趣小组的学期目标进行验收,对照目标进行评比,等次分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次,分别对应加2分、1分、0分、-1分。
E、常规工作:注意活动安全,保持活动场所的卫生,严肃活动纪律,否则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扣1~5分,并记入绩效工资考核分0.1~0. 5分。
六、其他
1、各备课组要高度重视兴趣小组的开辟、校本课程的开发,并把该活动作为我们的办学优势。
2、任何活动未经学校允许,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外出。
3、如确系活动需要,经校长同意,可与校外单位联系,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4、语、数、外兴趣小组评估方案另行通知